辅警加班未获加班费的合法性需结合劳动关系性质判定,劳动法规与地方条例共同构建了报酬支付的刚性标准,未依法支付即属违法。
从法律基础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且未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报酬。
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等地方文件进一步明确,辅警与公安机关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需载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将加班报酬纳入合同约定范畴。
这意味着,辅警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取加班报酬的权利,公安机关作为用人单位,安排辅警加班却未按标准支付报酬,即违反《劳动法》与地方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即便因工作性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也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且明确约定报酬规则,无故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维权。
辅警履职被打后的赔偿标准依托工伤保险+侵权责任双重体系,法律对赔偿依据与项目有明确界定。
工伤保险层面,《工伤保险条例》与《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均规定,公安机关需依法为辅警缴纳工伤保险。
履职中被打认定为工伤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伤残者按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其全额承担。
侵权责任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施暴者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辅警因履职被打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主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此外,地方条例明确辅警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重保险与侵权赔偿可依法叠加适用,形成工伤保障兜底、侵权赔偿补充的完整救济体系,确保辅警履职受伤后的损失得到充分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