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评价诋毁商家的法律责任涵盖民事、行政与刑事三方面。
一、民事责任层面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商家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恶意评价者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责任。若评价内容涉及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且导致商家社会评价降低,商家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要求平台删除内容并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二、行政责任层面
若恶意评价伴随敲诈勒索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经营者组织他人实施恶意评价,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三、刑事责任层面
若恶意评价构成诽谤罪,需满足“情节严重”标准,如造成商家经营严重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等。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但该罪属亲告罪,通常需商家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除非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若恶意评价同时伴随敲诈勒索行为,且勒索金额达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恶意差评报警立案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二是符合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商家需首先固定证据,包括保存恶意评价截图、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明评价内容虚假且主观恶意明显。其次,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内容并披露评价者信息。若平台未处理或行为持续,可携带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说明行为性质、损害后果及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将根据证据完整性、行为危害性决定是否立案。若不立案,商家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请求。
若恶意差评涉及捏造事实、散布虚假信息,且造成商家名誉严重受损,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条款,公安机关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行为同时构成诽谤罪或敲诈勒索罪,则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由商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