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导,依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及检验鉴定结果,结合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划分责任类型。
责任类型分为五类:一方过错导致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多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作用大小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且属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无责任;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认定依据包含三方面:一是行为作用,即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直接推动力;二是过错程度,如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通常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三是因果关系,行为与事故需存在直接关联,无因果关系则不担责。
特殊情形下,责任认定规则有所调整。如逃逸导致现场变动、证据灭失的,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涉及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事故,机动车一方即使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可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将审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责任划分是否公正,并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认定的结论。
1.准备申请材料:需撰写书面的复核申请书,明确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材料。
2.提出复核申请: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申请方式可以是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也可以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转交。
3.等待受理与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复核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若受理,会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
4.作出复核结论: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应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会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三七分意味着双方需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流程首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这一步骤不分责任比例,只要在限额内,就会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若损失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则需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在三七责任划分下,主要责任方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方则承担30%。
若双方均为机动车,这一比例直接适用;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主责时通常需承担80%赔偿责任,次责时承担40%,但三七责任划分下仍按70%与30%的比例分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等。具体赔偿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财产损失清单等,以确定损失金额。
双方可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金额及责任承担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