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清楚。离婚不是吵架时脱口而出的气话,是生活方式的彻底改变。问自己几个问题:离开对方能不能独立生活,孩子跟着谁更合适,离婚后住哪里、收入够不够。想明白了再动,比冲动做决定强。
摸清家底。房子几套、贷款还剩多少、存款在谁名下、股票基金有多少、车子谁在开。这些信息平时不在意,离婚时每一项都关系到钱。不清楚的,趁还没撕破脸,把房产证、银行流水、账户信息复印或拍照留存。
收集证据。感情破裂的证据决定法院判不判离。家暴的报警记录和验伤报告、出轨的聊天记录和照片、分居的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赌博吸毒的处罚记录,都要提前整理。财产证据也要备齐,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选对方式。双方能谈拢的,协议离婚,去民政局,三十天冷静期后领证。对方不同意或者谈不拢的,只能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快但需要双方配合,诉讼离婚慢但对方不同意也能推进。根据实际情况选,别在一条路上死磕。
考虑孩子。有孩子的,想清楚抚养权归谁、抚养费怎么给、探视怎么安排。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八周岁以上的要尊重孩子意愿。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两个孩子的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把这些想在前头,谈的时候有底线。
管好钱和账户。决定离婚后,别再往共同账户里大额存钱,也别把共同财产往自己或者亲属名下转。转移财产被查实,分割时要少分甚至不分。自己的婚前财产、父母明确赠与自己的财产,把凭证找出来,和共同财产区分开。该保全的保全,防止对方抢先动手。
分居一年本身不是法定判离情形。民法典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满两年才构成独立的判离理由。分居一年起诉,法院会审查其他因素,没有家暴、出轨等情形的,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法院通常判不准离婚。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第一次起诉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分居时间。前后连起来看,第一次起诉加上判后分居一年,实际分居时间接近或超过两年,法院判离的依据更充分。
分居的认定有讲究。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学习两地分居不算。分居要有证据:独立的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双方承认分居的聊天记录。空口说分居了,法院不认。
分居一年起诉,证据齐全的可以试。第一次判不准的,别灰心,继续分居、继续留证据,满一年后再诉,判离的可能性非常大。关键是分居事实要能证明,证据断了,时间就白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