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和《物权法》,一旦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遵守合同条款。如果卖家无正当理由反悔,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请求法院判决强制履行: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家必须履行合同,配合过户。这是基于《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卖家的违约行为导致买方遭受损失,买方有权要求卖家赔偿。《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 解除合同并索赔:如果卖家坚决不配合过户,且买方不愿或无法接受强制履行,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通常需要支付契税,这是根据房屋的成交价格计算的,税率一般为1%-3%。卖方则可能需要支付增值税,如果房产持有不满2年,一般按全额5.6%征收;满2年后,如果是普通住宅且为唯一住房,可免征,否则按差额5.6%征收。个人所得税也是卖方的责任,一般按全额1%或差额20%征收,具体视情况而定。印花税通常由双方各付一半,税率是房屋成交价的0.05%。此外,中介服务费通常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但比例可协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对于房屋这样的不动产,只有在完成了过户登记后,所有权才真正转移。在过户前,虽然购房合同已经生效,但买方并不享有法定的所有权,只拥有合同上的债权,这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