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意味着在拘传期间,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并且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律师可能无法全程陪同在拘传现场,因为侦查机关在进行讯问时可能会限制律师的介入程度,以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受害者或其家属应立即联系律师,启动法律程序。律师会审查拘传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是否持有有效的拘传证,是否在法定时间内执行等。如果发现非法拘传,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立即释放当事人。同时,如果存在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情况,还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撤销案件。
拒不服从拘传属于违法行为,影响司法公正和程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对于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强制传唤。同时,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若仍不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可能面临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