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预期违约损失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因违约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如货物损失、费用支出等;间接损失则是违约引发的预期利益损失,如利润损失、商机损失等。
2. 计算时需要考虑损失的可预见性,即在签订合同时,双方是否能够合理预见这种损失的发生。如果损失超出了合理预见的范围,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3. 还需考虑损失的因果关系,即损失必须是由于违约方的行为直接导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如果违约金的金额远超出了实际损失,那么违约方有权提出减少违约金的要求,而这一要求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在违约发生时,通常应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受损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反之,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则可请求减少。这意味着,虽然违约金是首选,但在特定情况下,损害赔偿可以作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