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和诋毁他人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诽谤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使被诽谤人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等情况。
侮辱行为在刑法中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侮辱罪和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侮辱的对象是公职人员,可能会被视为加重情节,因为这可能干扰公务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尊严和公信力。
侮辱行为如果针对的是公职人员,可能会构成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如果侮辱行为发生在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且严重妨碍了公务的正常进行,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