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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解答商品房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定金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履行地?

北京商品房纠纷律师 2022-06-28    人已阅读
导读:在去进行房屋购买的时候,是需要缴纳定金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出现后续反悔的情况,那么就需要了解商品房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商品房纠纷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

  定金条款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果按照这个合同约定,则违约金约定比例过低,不利于违约损失的赔偿。再者,管辖法院约定不明,最好是约定在您所在的基层法院,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纠纷的管辖

  定金条款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如果按照这个合同约定,则违约金约定比例过低,不利于违约损失的赔偿。再者,管辖法院约定不明,最好是约定在您所在的基层法院,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纠纷如何确定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三)有多个合同履行义务如何确定履行地的问题

  合同项下的义务可能是单一的,也可能是多个的,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当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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