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福建地区的收养制度运行概况

大律师网 2014-12-22    人已阅读
导读:因人员、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对于福建地区私自收养的情况的调查,重点落在福州、厦门两地的城镇和农村地区,主要通过采访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居委会、村委会的负责人谈话聊天并通过其介绍,到愿意接受采访的收养人家

  因人员、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对于福建地区私自收养的情况的调查,重点落在福州、厦门两地的城镇和农村地区,主要通过采访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居委会、村委会的负责人谈话聊天并通过其介绍,到愿意接受采访的收养人家中亲身感受收养家庭的现实情况。其中统计共采访10位相关工作人员,聊天谈话方式接触的相关人员达30人以上,并且查阅相关数据记载资料。从中分析整理出以下相关结论:

  (一)收养类型

  1.借收养的名义收买儿童。这种类型一般以收养人、中介人和人贩子三角关系组成,收养人通过中介人从人贩子手中收买儿童,中介人和人贩子从中获利。

  2.双方自愿约定收养儿童。有两种表现,一是双方都既是送养家庭同时也是收养家庭,基于协议双方互换异性孩子,二是为避免计生罚款,把超生小孩送给他人抚养。这两种表现都是非法性质收养,而且如果有中介人介入,还有可能出现金钱交易现象。

  3.已有子女的家庭收养儿童。这样家庭本身已有子女且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出于多子多福或儿女双全观念而收养儿童。

  4.以超生名义被罚款的收养。收养人收养儿童以后,以亲生孩子的名义抚养并以自己超生的缘由接受计生罚款,目的是为了解决孩子的户口关系。

  5.政策性需要。一是为逃过计生单位的追查、逃避处罚,将亲生子女寄养亲戚家中,即“假送人”的现象。二是考虑到家庭利益,福建内陆有些农民抱养孩子的目的是为了多分的农田和宅基地,从中获利。

  (二)被收养儿童的特点和规律

  1.从被收养儿童的生理特征看

  首先,被收养儿童的性别依据的是收养人能否生育或已育有的子女的性别比例。总体而言,被收养的孩子中女孩偏多。一方面很多家庭表示认为抚养女孩的成本低。另一方面,这与我国重男轻女思想和“童养媳”的封建观念有关。

  其次,被收养儿童的年龄层次受家庭观念和孩子对身世知悉程度的影响。收养家庭希望收养儿童的年龄越小越好,即使“收养费”高于大龄儿童,其目的是为了断绝孩子与亲生父母的关系。

  再次,近几年来,被收养儿童的健康状况也受到收养家庭的重视,这种变化表现双方家庭自愿送养和有“买卖”关系的收养中,收养人在收养前会要求送养人或中介人抑或人贩子为孩子做体检,健康成为收养前提。

  2.从收养人的经济条件和受教育水平看

  近年来,收养儿童的费用逐年提高,男孩比女孩的费用稍高,通常收养男孩的家庭条件稍好于女孩。而收养人的受教育水平也是影响收养性质的重要因素,收养人教育程度较高的,通常会通过合法途径收养小孩(不排除非法),而教育程度较低的收养人的收养行为,普遍非法。

  (三)被收养儿童的生存状况

  在物质方面,收养人基本能满足儿童成长所需的一般条件。但对于教育支持,却有所区别,主要体现在城镇和农村的不同。城镇收养家庭多数愿意根据孩子的就学意愿提供教育资金的支持,而农村收养家庭更倾向于被收养儿童能够尽早就业,分担家用。

  在精神方面,沟通和互动的情况,因被收养时儿童的年龄不同而分化。年龄稍大的孩子已形成一定的生活习惯,难以适应新的环境,与养父母的亲密程度差。知道自己从小被父母抛弃或者送养的孩子通常多有自卑心理,甚至有仇恨心理。另外,中国家庭素来注重物质付出而忽略精神层面。就算是城市中条件较好,文化素质较高的送养家庭,对于儿童心理的认知多数呈现空白,在遇到沟通障碍时不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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