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一组年迈夫妻在运动场打乒乓球的照片感动了众多网友,大家将这组照片命名为“最浪漫照片”。有网友留言称,这对年迈夫妻用行动诠释了夫妻关系——“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的誓言。
南京姑娘的“娃娃亲”也好,北京女孩的“30年父女合照”也罢,在情感稀薄时代,每一个情感样本的新鲜出炉,都以其清新和稀缺,迅速吸引公众的眼球。只不过,在过往的温情叙事里,我们通常只看到年轻人的面孔,却很少目睹老年人的身影。这一次,“最浪漫照片”打破了这一窠臼;透过这面镜子,我们可以更多地观察到老年人的情感空间和生活世界。
现代社会异质性高、流动性强,自由恋爱、双向选择已经成为婚恋择偶的主要渠道。这边厢,婚姻束缚越来越少,“松绑”越来越多;那边厢,夫妻关系越来越脆弱,“闪婚闪离”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与之相比,携手相伴47年的李老、姚老太夫妇,无疑树立了一根标杆。那么,婚姻的稳固性从何而来呢?
社会学意义上的婚姻,既包含了法理层面的契约关系,也包括了情理层面的道德规范。从表象上看,它是指夫妻双方通过亲密互动建立情感认同和彼此信任;从本质上讲,它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婚姻实现社会关系网络的拓展和建构。因此,婚姻的稳固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互为主体性的夫妻双方的社会互动状况。
在实用主义的裹挟下,人们的社会互动具有越来越强的工具理性。反复比较成本收益,左右权衡利害得失,工业时代流水线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异化,工作对生活的挤压,早已不是屏幕上的滑稽故事,而是生动鲜活的现实。但在收益最大化的背后,往往是情感空间的巨大破坏。越来越“现实”的我们,对于纯真的情感,总是有着又爱又恨的复杂感受。
“最浪漫照片”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对情感本位的坚守。很多时候,能打动读者的,通常都是那些具体而微的细节。每天早上姚老太出去买菜,上楼的时候李老听到声音,便会推着轮椅迎在门前。“年轻的时候他照顾我,年老了我照顾他,应该的”。质朴的语言,平实的表述,却将家庭责任和夫妻关系和盘突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主要内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人身关系主要有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婚姻法第14条规定,作为人身权的姓名权由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不受职业、收入、生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内)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愿地行使、处分其姓名权。这还体现在子女姓名的确定上,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还可姓其他姓。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婚姻法第3条第3款、第4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做了规定。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其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法律对夫妻间同居的权利和义务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履行以正当、合理为限,并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强制执行。违反忠实义务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还不利于一夫一妻制度的维护。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这是夫妻双方各自充分、自由发展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权以合法、合理为限,并应互相尊重,反对各种干涉行为。
5.夫妻住所选定权。婚姻法第9条对此做了规定: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应有权协商决定家庭住所,可选择男方或女方原来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7.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负有公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禁止计划外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要求的,是夫妻的法定义务。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孕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对于男性生育权,学界意见不一,法律对此也未做明确规定。不过,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诚如两位老人所言,稳固的婚姻,就是夫妻双方谁也离不开谁。只有夫妻双方成为不可分割的生活共同体,婚姻的稳固性才会得到保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浪漫照片”是一盏灯,灯照亮了年轻人婚姻前进的道路。
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夫妻之间忠实义务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