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不是所有的重婚都构成犯罪

大律师网 2014-12-24    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不是所有的重婚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呢?《刑法》第十三条有规定,&ldqu

  根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不是所有的重婚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呢?《刑法》第十三条有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在司法实践上,也往往将下列重婚行为,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

  1.自己主动解除或经劝说、批评教育后解除非法婚姻关系的;

  2.因自然灾害,被拐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流落外地,为生活所迫而与他人结婚的;

  3.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遭受虐待,与原配偶没有感情,无法继续维持夫妻生活而外逃,由于生活无着,又与他人结婚的;

  4.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