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违反《收养法》的法律责任
大律师网
2015-01-08
人已阅读
导读:
《收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
《收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2015-01-08
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2015-01-08
离婚后一方带孩子不能擅自改孩子姓名
2015-01-08
违反《收养法》的法律责任
2015-01-08
离婚后有关子女的探望问题如何规定?
2015-01-08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2015-01-08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如何分担?
2015-01-08
收养子女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5-01-08
收养子女的法律程序
2015-01-08
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2015-01-08
离婚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解答
2015-01-08
国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收养问题有何规定?
2015-01-08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