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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债是否受法律保护?

大律师网 2015-01-14    人已阅读
导读:3月11日,新疆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一起因在麻将桌上空喊赌资形成欠条的上诉案件。2006年11月25日,居住在芳草湖二场的王强冬天闲着无聊,被三个朋友相约打麻将,因四人手头均无钱,便拿扑克牌当现金

 3月11日,新疆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一起因在麻将桌上空喊赌资形成欠条的上诉案件。

  2006年11月25日,居住在芳草湖二场的王强冬天闲着无聊,被三个朋友相约打麻将,因四人手头均无钱,便拿扑克牌当现金空喊,每张扑克牌算50元,当王强手里的扑克牌输光时,他已经欠了三方的钱。不给钱出不了门,王强被迫无奈,分别给三人打了三张欠条,价值4万余元。

  输完牌已是第二天凌晨,回到家里,王强便将此事告诉了妻子。愤怒的妻子一气之下又将此事告知王强的父亲。王父当即带领儿子和两个邻居,前往另三人家询问此事,当从打牌的其他三人嘴里得知确有此事时,王父随即去派出所报了案。

  2008年8月的一天,王强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李俊要求偿还3500元欠款的诉状及开庭传票,王强很纳闷,自己从没有借过李俊的钱啊。开庭时,王强经过仔细辩认,原来这张欠条是2年前与李俊一起玩麻将空喊赌资时所打,随即将事情的经过向法庭陈述。一审法院经过向证人及派出所调查取证,证实王强所述属实,随以赌资不受法律保护为由,驳回了李俊的起诉。

  判决后,李俊不服,上诉至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做出了驳回李俊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陈志群律师提示,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故一旦有证据证明债务属于赌债的,则法院不会支持原告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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