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义务,包括:(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义务,包括:(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在其他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都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