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合同解除后档案应如何转移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鲁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档案转接的问题想请教您。 今年1月,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转到街道。我现在想把档案转到人才服务中心,我应该怎样办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是本科学历,档案转到街道后我的干部身份

鲁律师: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档案转接的问题想请教您。

今年1月,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转到街道。我现在想把档案转到人才服务中心,我应该怎样办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是本科学历,档案转到街道后我的干部身份是不是就变了?如果我的档案转到职介服务中心,我的干部身份还能保留吗?目前,干部身份与工人身份有啥区别?

请您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非常感谢!

霍先生

霍先生:

您好!您在遇到问题时能首先求助于我们《咨询台》栏目,感谢您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作出答复,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劳力字?1992?33号《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由此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移到三个地方,一是新的用人单位,二是转移到街道劳动部门,三是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

在计划经济下,一般说来,工人身份的档案由街道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管,干部身份的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保管。但是随着身份界限的不断打破以及人才中心与职介中间的业务竞争,干部身份的档案在职介可以开户,工人身份的档案有的也会存放在人才中心。无论是存放在职介还是人才中心,只要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就您的档案转移来看,如果您希望将自己的档案从街道转移到人才中心,您首先应当由人才中心向街道出具商调函,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将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您也可以在实现新的就业后,由新的用人单位将您的档案调出并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身份的变化问题,一般说来,在您不存在被开除、除名的情况下,您的干部身份不会发生变化,当然,档案转移到街道后,您就成了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是不具备干部身份的。不过,有没有干部身份,对一个人的发展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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