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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劳动机构的产生与变革

大律师网 2015-01-21    人已阅读
导读:武乡县劳动机构的产生与变革建国初期劳动工作是由人事部门代办,一九五八年七月,武乡县政府增设劳动科,也是劳动工作作为单列管理的开始。一九五九年,劳动科更名为武乡县劳动局。一九六二年机构精简,劳动局与民政局

  武乡县劳动机构的产生与变革

  建国初期劳动工作是由人事部门代办,一九五八年七月,武乡县政府增设劳动科,也是劳动工作作为单列管理的开始。

  一九五九年,劳动科更名为武乡县劳动局。

  一九六二年机构精简,劳动局与民政局合并为民政科。

  一九六三年,机构大调整,民政科分为劳动局、民政局。

  一九六六年“文化革命”内乱开始。

  一九六七年产生了“三结合”的权力机构——武乡县革命委员会,撤销劳动局,劳动工作归计划建设委员会管理。

  一九七O年,响应国家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县政府增设五七大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年和安置办合并为政工组内“五七”大军办公室。

  一九七四年“五七”大军办公室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

  一九七六年,县级机构调整,将计划建设委员会调整为计划委员会,劳动工作归计划委员会劳资组管理。

  一九七九年,恢复为武乡县劳动局。

  一九八一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合并于劳动局,仍为武乡县劳动局。

  二OO二年,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劳动局撤消,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作的业务从1958年劳动科的诞生到文化革命期间,那时只从事的一项业务就是调拨劳动力。文革后期,劳动业务逐步扩展到调配、安置、调整职工工资定级,合同工管理等业务。随着国民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劳动工作又有了企业职工的退休、退职,劳动安全等业务工作,工作人员随着业务增加而增加,由过去一人一门一项或一人数门数项。1986年10月实行劳动制度改革,劳动部门内部设立三室(办公室、仲裁室、矿山安全监督室);两所(养老保险事业所,待业职工管理所);三科(调配科、工资科、劳保科);一队(劳动监察大队);一庭(劳动争议仲裁庭)等10个科室。属于全县性的机构设在劳动部门的有安全生产委员会、工资资金管理委员会、劳动就业管理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劳动鉴定委员会、技师职称考评领导组,企业工资改革办公室,工人考核委会员等九个办事机构。

  2002年元月,原劳动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机构根据职能转变的需要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内设五个股室,即办公室、监察仲裁股、就业指导股、工资与培训股、社保股。行政编制9人,其中包括工勤人员一人,领导职数三人,一正二副,下设有九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失业保险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农村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庭,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劳动服务公司,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现有34人,其中女职工10人,平均年龄40岁,文化程度结构:大专文凭以上的15人,中专文凭14人,初中文化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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