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2010年企业增长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增长上线为25%,增长中线为18%,增长下线为8%。与2009年相比,工资指导线的上、中、下三条线分别上调了5%、4%和3%。
按要求,工资指导线发布以后,河北省内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对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参照工资指导线,采取集体协商方式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幅度,签订文本。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同比例扣减。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要予以预警通报,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生产一线职工增资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经营者收入不能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