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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大律师网 2015-01-26    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山东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

  近日,山东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2012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调整为1240、1100、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3元、11元、10元,调整时间从2012年3月份以后执行。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基准线15%,上线22%,下线6%。

  据了解,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已提出,将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2012年这次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5.8%。我省去年的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00元、950元、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11.5元、9.8元和8.7元。莒县201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今年应从3月份调整为1100元/月。( 董瑞席)

  来源:莒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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