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原则
1. 经营者的年薪水平应当与企业的规模和经营成果挂钩,与本企业职工收入挂钩;
2. 经营者年薪考核计发办法、支付方式应当与企业职工的收入分配方式相分离;
3. 经营者效益年薪、奖励 应当先考核后兑现。
4. 经营者年薪水平的确定,既要有利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又要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5. 加强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取消隐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