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λ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λ不是必须设立。
法律咨询:什ô是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律师解答: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¼;
2. 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¼,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δ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相关法律知识: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¼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解读】本条是关于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的形式的规定。
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形式之一,为了使调解员能够准确了解发生争议的事实情况和争议的ì盾焦点,便于解决ì盾,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需要通过一定的表达方式,让调解员知道自己的请求和理由。根据本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一、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就是采取书写调解申请书的方式,提出调解申请。本法对调解申请书的内容û有作明确规定,实践中,调解申请书应当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和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二、口头申请
调解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形式,法律不要求有严格的形式,因此,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¼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此外,还应当记¼被申请人的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由于调解程序也有时限要求,根据本法第14条2款的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δ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此,口头申请需要记¼申请时间,作为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的时间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