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08年5月份进了一家外贸公司做业务,没签合同,其他什么保险等公司也都没有买。 今年10月份离职的,但是公司还欠下我也无提成和工资加起来共1万块。 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老板本人,是老板的一个亲戚,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钱吗? 可以通过什么方式 ? 还需要什么证据? 谢谢!
中律网伍怡律师: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补办社保,给与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你只要提交你和他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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