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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累计10年 可签“无固定期限”

大律师网 2015-01-28    人已阅读
导读:工作累计10年可签“无固定期限”问题:对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从何时算起?解读:对此,实践中存在误解,认为&ld

工作累计10年可签“无固定期限”

  问题:对于“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从何时算起?

  解读:对此,实践中存在误解,认为“连续10年”是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2008年1月1日计算。正确的是,连续工作满10年是从劳动者工作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

  同时,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也从劳动者工作之日起计算。

  还将针对劳务派遣合同出台细则

  问题:在劳务派遣单位工作

  10年,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解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下一步将对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出台细则,明确如何确定哪些具体岗位属于临时性、替代性的。

  用人单位不得自己内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派遣员工;使用派遣员工的用工单位违法,将按照每位被派遣员工1000元至5000元的金额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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