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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无锡市职工医保年度补缴流程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2014年12月起将对无锡市参保职工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交的人员受理补缴业务。补缴对象: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企事业人员,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

  2014年12月起将对无锡市参保职工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交的人员受理补缴业务。

  补缴对象: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享受离、退休(职)待遇的企事业人员,退休时不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在三个月内未按规定补交的。

  补缴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31日(节假日除外)。

  补缴受理窗口:市区退休人员由无锡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受理补缴(中心叫号系统按4号键等待叫号受理),锡、惠两区退休人员由锡、惠两区办事处受理补缴。

  承办程序:原则上由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辖区的劳动保障所承办(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单位退休人员由原单位承办)。

  补缴审核材料:职工退休档案(退休核定表原件),市民卡(社会保障卡)。

  补缴标准:按参保职工退休时原补缴标准执行。

  补缴方式:一次性补足职工医疗缴费年限。

  补缴后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交费后在2015年1月1日起按退休人员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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