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动安全卫生一般监察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一般安全监察是指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进行的行政监察行为。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察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对

  一般安全监察是指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进行的行政监察行为。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监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

  的责任和各级工程技术人员、职能科室人员及全体职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国务院于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以下简称“五项规定”)中的第一项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1978年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中发[1978]67号)中要求:“迅速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起来,要做到职责明确、赏罚分明”。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

  (1)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3)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其职责是协助领导推动安全工作,执行劳保法令,汇总安措计划并督促执行,协助制订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进行现场检查并协助解决发现问题,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发放保护用品和保健仪器,参加“三同时”工作,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进行统计、分析,提出预防办法,组织研究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落实女工保护和工时制。

  (4)各生产小组应设不脱产安全员,协助生产组长做好安全工作。

  (5)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般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纵向方面采取分级负责制。即从各级行政领导一直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对厂长、主管生产的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工人等规定具体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横向方面采取分部门负责制。即对生产技术、机械设备、动力设备、安全技术等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按照企业的组织构成,对企业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到安全专职机构及人员,一直到工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使安全生产在企业中有一个稳固的组织基础。因此说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里一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安全管理的首要问题。

  2·监察要求

  (1)首先检查一个企业有没有安全责任制的文字材料;

  (2)认真审核这些订为文字的制度有没有缺乏实际内容,只有空泛口号的地方;凡是有这类缺陷的,要指出来,帮助纠正;

  (3)进一步考察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其执行效果,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起的作用如何;

  (4)根据考察情况决定处理方法。

  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情况监察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指一个企业为了有计划地解决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问题而制订和实施的方案。这是推动企业从“硬件”上达到本质安全,从而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

  关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五项规定》上有四条要求:

  (1)企业单位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措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该列入物资、技术供应计划。对于每项措施,应该确定实现的日期和负责人。企业的领导人应该对安措计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2)安措计划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和健康的)、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与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3)安措计划所需经费,属于增加固定资产的,摊入成本。

  (4)编制安措计划必须走群众路线,经群众讨论,力求花钱少,效果好。

  早在1953年,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就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954年11月18日,劳动部以中劳护【54】字第99号文,发布了《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就编制安措计划的根据和原则、计划项目范围、经费开支渠道、计划编制程序和方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执行的负责人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通知》中,将技措计划分为四类:

  a·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

  b·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有害职工健康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与企业环境保护措施相结合,如防尘、防毒、防寒、防暑、防噪声、防振动以及通风工程等等;

  c·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设置,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但集体福利设施如公共食堂、公共浴室、托儿所等不在内;

  d·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设施,如安全技术教育的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展览会等所需要的设施。

  1956年9月21日原劳动部又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名称表》,进一步规范了计划项目的范围。

  1979 年6月20日,为了进一步解决在实施安措计划的过程中,常常遇到的经费、设备、材料不落实的问题,国家计委、经委、建委又以计劳【1979】326号文,发布了《关于安排落实劳动保护技措经费的通知》,要求:“(各地计委、经委、建委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年度计划和长远生产建设计划以及老企业改造计划时,都要把保障安全生产、治理尘毒危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结合企业的生产挖潜、技术革新、设备改造、工业改组的同时,解决安全生产、尘毒危害问题,所需资金、设备、材料都必须一并安排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在集中掌握的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10%左右,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由劳动部门掌握分配管理。”

  1992年6月8日,为了加强对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的管理,原劳动部又以劳计字【1992】39号文,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就计划的编制、计划的管理、计划的组织实施、经费管理和成果管理作了规定。

  2·监察要求

  (1)了解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情况,并结合法规要求检查其执行效果。

  对于那些劳动条件虽相当差,但领导还不觉得有改善需要的企业,要从宣传入手,向他们讲解这方面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督促他们采取行动。问题严重的,要提出警告,指出某些方面如果不马上改进,就将产生生命危险。特别严重的,要向劳动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企业的领导提出报告,求得问题的迅速解决。

  (2)对于领导重视,或花钱少、效果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情况监察

  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所进行的教育活动,通常包括法制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安全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训练以及典型事故教训的教育。

  企业安全教育一般分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等形式。此外还有对厂(矿)长的安全培训、对安全专业干部的培训及对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新设备、新工艺和新调换工作的工人进行的新操作法、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等。

  安全生产教育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指从事劳动生产第一线的工人的工作,伤亡事故基本上是出在这部分人的身上。对于防止伤亡事故来说,除了劳动条件这个“硬件”以外,工人可能成为主动的、积极的因素,也可能成为被动的、消极的因素,这就全看他们的素质如何。一个熟悉生产知识,掌握生产技能,又懂得相应的安全防护的工人,其保证安全生产的程度远远高于一个新工人和不懂安全的工人,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教育,尤其是安全教育。

  1·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内容

  主要是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精神。

  (1)贯彻落实《五项规定》中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a·企业必须认真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b·对于电气、起重、锅炉、受压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c·企业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生产检查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职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d·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增添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2)贯彻落实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建立安全保护室的意见》

  1979 年,国家劳动总局以【79】劳总护字30号文颁发了《关于建立劳动保护室的意见》。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