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大律师网 2015-01-31    人已阅读
导读:一条古老的法律格言称:“任何人不得处分不属于自己的物”。因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原则上一律无效。但《合同法》第51条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l)

一条古老的法律格言称:“任何人不得处分不属于自己的物”。因此,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原则上一律无效。但《合同法》第51条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有效:(l)权利人追认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2)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了财产的处分权。例如,甲把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却把手机卖给了丙,乙的出卖手机行为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此种情况下,如果甲追认了乙的处分行为,或者甲通过赠与、出卖等方式把手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乙,则乙的出卖手机的行为有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