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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大律师网 2015-03-05    人已阅读
导读: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赣国税发[2007]157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赣国税发[2007]157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一)深化依法行政认识。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将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原则贯彻始终。要增强法律至上意识,崇尚法律,尊重法律,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全面理解和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依法行政作为评价国税机关工作成效、考核国税人员工作业绩的主要标准,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组织收入、改革创新、优化服务、工作考核的关系,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明确依法行政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强化监督,增强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江西国税建设。
  (三)确立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从2007年起,经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实现五项目标:
  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建立税收收入质量评价体系,确保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相协调。全省国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全省国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每年分别提高0.5和1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国税收入比2005年翻一番,“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收入总额比“十五”时期翻一番;国税收入规模、增幅在全国位次不断前移。
  提升税收执法水平。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税收执法水平保持全国税务系统先进行列。税收管理员达到会管理、会分析和会评估的要求。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执法岗位考核面达100%.
  增强行政管理能力。建立行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机制和综合评价体系。内部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国税机关行政效能不断提高。
  提高税收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税收服务体系,整合税收服务资源,实现税收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人性化,提高办税效率,节约税收成本,社会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
  树立良好国税形象。建立执法监督体系、风险治理机制、权益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继续保持省级文明行业荣誉,提高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的比例,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江西国税品牌。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制
  (一)理顺机构职能。一是合理调整机构。适应税制改革和税收管理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区)局部分机构设置,整合相关管理职能。二是完善岗责体系。根据税源分布、纳税人数量和管理水平等因素,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设定和调整各级国税机关的职责、组织机构、人员编制,防止职能交叉重叠,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高效衔接。三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压缩机关行政管理人员,充实基层征管人员,形成人员数量与税源规模相匹配、人员素质与税源管理难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
  (二)优化管理职能。一是强化省局的决策管理职能。凡涉及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由省局统一制定。二是优化设区市局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增强指导、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增强县(市、区)局的执行职能。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局行使的执法权外,其他日常管理权一般交给基层国税机关行使,业务数据可通过电子方式直接报省局。
  (三)强化协调配合。一是理顺政策法规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政策法规部门要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和税政管理的综合职能作用,积极与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处理好与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关系;业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主动向政策法规部门通报有关工作。二是加强征收、管理、稽查等部门的协作。三是增强教育、人事、监察、巡视等部门对干部管理的合力。逐步引进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四是加强财务、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三、创新依法行政机制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各级国税机关工作规程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与社会公共利益、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根据情况事先向公众公布决策方案,广泛听取纳税人和基层国税机关的意见,并经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方式集体研究决定。三是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建立决策、执行和评估三者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四是规范税收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起草前要深入调查研究,使文件既有前瞻性,又符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规定。建立文件执行情况评估和反馈机制。定期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高效务实的运行机制。一是优化业务流程。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结合综合征管软件各功能模块,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规范权力行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公平公正执法。对重大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实行集体研究。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凡经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一般由审理委员会所在国税机关作出决定。规范税款核定权,防止滥用税款核定权收“人情税”、“关系税”甚至以税谋私。三是严肃人事管理纪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国税人员的交流、晋升、调动等。建立和完善人事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四是强化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进一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政府采购,加强财政补贴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监督,确保经费收支合法合规。
  (三)建立健全公正合理的奖惩机制。一是合理确定考核指标。依法区分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二是整合完善考核办法。对现行目标管理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税收质量考核、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公务员考核等考核制度进行整合完善,探索建立基于统一平台的综合考核体系,避免重复考核。三是逐步推行计算机自动考核。以科学的技术手段为依托,按照统一指标口径和数据提取方式建立考核软件,力求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四是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进行绩效考核试点。
  四、创新依法行政手段
  (一)发挥数据省级集中作用。一是做好数据集中与管理,逐步实现税收业务数据集中存储和管理。二是构建省级数据仓库。建立企业微观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逐步建立反避税基础信息库、法规资料库、税源资料库等。三是做好数据综合分析与利用。逐步开展对各类数据的综合分析,提高数据综合分析利用能力。进一步做好数据发布工作。
  (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争取2007年底前推行到位,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达到对税收执法活动的科学、有效管理。
  (三)加快内部行政管理信息化进程。一是深化人事管理系统应用。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系统应用规则,不断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各级用户的应用水平。二是运行好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行为,动态监控系统资产状况。三是推进办公自动化。按照总局部署,逐步推广应用税务综合行政办公信息系统。四是完善内、外网站建设。将省局对外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税平台,实现政务公开、税法宣传、网上办税、税务咨询等功能;将各级国税机关内网建设成为统一的办公平台,实现联结上下、信息共享、互动办公等功能。
  五、改进依法行政方式
  (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办税公开,稳步推行内部行政管理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纳税人和国税人员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保证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二是完善公开形式。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开办税活动。大力推行专家咨询、手机短信服务平台、网上互动等现代公开形式。三是规范公开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主动提出、局领导审批、组织公开、公开对象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整改结果反馈、归档备案等步骤实施公开,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
  (二)推行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在总结赣州、宜春市局扩大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注重抓好绩效考核工作,单位对部门、部门对岗位的绩效考核由各单位根据省局制定的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三)强化税源管理。继续完善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机制。一是强化税源监控。通过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改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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