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余府发[2002]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余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二年九月七日
新余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质量兴市”战略决策,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使质量管理工作和国际惯例接轨,进一步提高全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实现“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效果显著”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质量振兴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质量振兴纲要》为依据,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质量视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开展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为主攻方向的“质量兴市”活动。把这一活动与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与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使经济步入质量效益型的良性发展轨道,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一个中心”的战略目标。
二、目标和任务
实施质量兴市,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要坚持全民发动、常抓不懈;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打击、堵截、疏导、扶持”的方针;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结构,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发挥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对提高质量的主动作用,最终达到政府调控管理市场,市场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质量兴市以提高产品质量为中心,促进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等各方面质量的全面提高,实现“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效果显著”的目标,使我市主要产品质量逐步赶上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效果显著”的分期目标:
(一)第一期目标(从2002年到2005年)
1、政府质量工作责任制得到落实。政府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了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落实了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质量工作和打假责任制。
2、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国家和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产品质量由国家和省监督抽查的合格率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积极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至少25家以上企业质量体系按ISO9000:2000标准取得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认证,大中型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基本通过质量体系认证,5个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4、6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5、全市企业持标生产的比例达到90%以上,并有75%以上的企业有保证产品质量的必要措施和检测手段,55%以上的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6、重点考核的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90%以上。
7、创国家名牌1个,省级名牌3个。
8、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产品的生产企业基本做到持证生产,实行强制性安全认证的产品基本上通过产品质量认证,消灭无标生产,基本杜绝落后产品。
9、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基本上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试车、投产、验收做到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
10、建立农业标准示范区2个以上,培育3个以上名牌农产品。
11、教育、交通、商贸、旅游、金融、医疗卫生等服务行业基本上推行了服务质量国家标准,1个以上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部级以上服务质量表彰、奖励。
(二)第二期目标(到2007年)
1、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2、35家企业质量体系按ISO9000:2000标准取得国内或国际权威机构认证,40个以上产品获得质量认证(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3、70%的大型企业按ISO10012标准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80%的中型企业通过计量保证确认,90%的小型企业通过计量合格确认。
4、20项产品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赶上国际先进水平。
5、列入市、县、区主要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80%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6、重点考核的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达95%以上。
7、产品等级品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8、创国家名牌2个,省级名牌5个。
9、打假治劣取得成效,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和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度减少;重点培育胜利路为省级以上“购物放心、服务满意一条街”。
10、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消灭无证生产;按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
11、工程质量得到提高,在建工程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竣工交付使用的各项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试车、投产、验收确保一次合格及连续生产能正常使用。工程验收合格率在95%以上,其中优良率达45%以上。
12、教育、交通、商贸、旅游、金融等服务行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服务质量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服务企业质量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省级以上服务质量表彰、奖励。
13、完善农业质量制度,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积极实施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建立无公害农业生产基地,主要农产品安全、卫生及质量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要求,培育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名牌农产品。
14、区域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产品销售额、出口创汇额、企业实现利税额增长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
15、扶持开发一批技术先进、投入产出比较好的新产品,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促成主导行业升级。
16、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国民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到2007年,全市在新材料、高效节能、生物技术和环保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的产业和产品。
三、责任、义务及措施
(一)各级政府的责任
1、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依靠政策导向,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组织财税、金融、土地、规划等部门扶持一批重点企业,促其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产品上档次。
2、制定质量振兴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研究制订政策措施,激励企业不断改善管理,努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档次。
3、实行质量法制化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监督机制,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监测手段,加快建设现代化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止地方保护主义。
4、强化对“打假治劣”的领导。把“打假治劣”纳入行政工作的目标责任管理,努力使本行政区域内不出现质量问题。
5、设立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评比奖励。
(二)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1、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本辖区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
(2)组织、协调“打假治劣”活动;
(3)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质量工作;
(4)统筹质量评优和信息联络等有关工作;
(5)具体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检查和综合考核。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提高产品质量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并抓好企业质量工作的具体措施,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采用ISO9000:2000标准进行质量管理;
(2)强化质量监督,积极开展“打假治劣”活动,建立“打假治劣”专门队伍,加大打假力度;
(3)及时为企业采标提供标准资料和咨询服务,并积极搜集国外先进标准和资料,为企业提供最新的标准信息;
(4)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各阶段的持标生产达标比例以及配备计量和检测手段达标率,制定提高持标率、配备率的计划和落实措施;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群众性的质量减损和质量小组活动,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企业的各项质量基础,负责组织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6)建立和完善上水平、上档次的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利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行业检测机构等力量与检测手段,充实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络;
(7)健全质量信息管理网络,会同统计部门共同做好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1)宣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要求依法登记注册,加强日常管理和年检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积极为明星企业和名、特、优、新产品在异地开设窗口、占领市场提供有关手续;
(3)根据《广告管理条例》指导监督广告经营单位,严格审查广告内容,避免虚假广告的出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4)加强注册商标和商标标识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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