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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大律师网 2015-03-05    人已阅读
导读: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萍府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化工陶瓷行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来源:作者: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萍府发[2007]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化工陶瓷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重要工业陶瓷生产基地之一,对全市的经济发展起了较大作用。但随着企业的数量剧增和规模扩张,化工陶瓷行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我市化工陶瓷行业的做大做强,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地步。为从根本上遏止我市化工陶瓷行业不正当竞争,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公平竞争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化工陶瓷行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尽快见效”的原则,通过建立遏止不正当竞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行业内部协作明显提高,遏止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当竞争现象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促进全市化工陶瓷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形成诚信经营、有序竞争、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机制
  (一)扶优扶强机制
  1、突出化工陶瓷产业在我市工业产业中的地位,打造以湘东化工陶瓷生产基地为主体的“中国工业陶瓷之都”,力争到2010年化工陶瓷产业实现销售收入60亿元,真正确立我市化工陶瓷产业在全国的核心地位。
  2、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和审批等环节提供优质的服务,开通化工陶瓷产业项目建设绿色服务通道。
  3、为做大做强化工陶瓷企业,逐步实行化工陶瓷投资准入制度,对改造无望的污染企业坚决淘汰,新办化工陶瓷企业每亩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且总投资不得低于500万元,对每亩投资少于100万元,或总投资低于500万元的化工陶瓷企业不得提供土地和贷款。
  4、加强对化工陶瓷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企业持续快速平稳发展。
  5、从电、煤、油、气、运等方面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发展提供能源支持,努力协调解决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电、煤、油、气、运供应紧张的难题。
  6、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在融资方面对化工陶瓷龙头企业实行倾斜政策,优先为化工陶瓷龙头企业融资提供优质的担保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中小企业局、市建材行管办、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银行配合。
  (二)优化产品结构机制
  1、坚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策略,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和当前我市化工陶瓷行业格局,做好化工陶瓷产业规划,高起点建设化工陶瓷产业基地,吸引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大型化工陶瓷企业进驻。
  2、引导市内企业适度扩大规模,优化产品品种,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使我市化工陶瓷产业从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从数量扩张为主向素质提高为主转变,逐步实现我市陶瓷产业产品结构升级和规模效益增长。
  3、鼓励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资本联合,支持各种资本参与中小企业的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4、加强与有关院校的合作,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体系,建立广泛、互动的科研协作关系,为优化产品结构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科研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5、依法加强对化工陶瓷产业的宏观调控,严格把握准入门槛,从环评是否达标、生产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守法、资质条件是否合格等方面进行结构调整,并积极地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配合。
  (三)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机制
  1、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合会。市政府成立萍乡市知识产权保护联合会,使企业相互维权、相互联合,形成“抱团”维权局面,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2、做好知识产权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制度,使企业经营者懂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知识产权的培训计划,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由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逐批培训。
  3、加大执法力度
  (1)管理知识产权的部门要积极协调专利纠纷,把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2)对已生效的专利侵权判决书,公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要密切配合法院执行到位。
  (3)知识产权部门应严格按照《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江西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有关条款执法。
  (4)知识产权保护联合会应积极协调好专利纠纷事务,并组织好专利的实施及有偿许可,充分发挥联合会的作用。
  (5)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4、加大专利资助,促进自主创新。为鼓励发明创造,积极引导专利人申请专利,各级政府每年拨出专项经费对专利申请人予以专利资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配合。
  (四)企业诚信评价机制
  1、组织管理。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在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市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的领导、管理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2、诚信信息收集
  (1)化工陶瓷企业诚信信息的采集以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商会、化工陶瓷企业报送为主,兼纳其它部门相关信息。
  (2)化工陶瓷行业诚信信息报送地点:市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或在网上实施,指定网站为“萍乡市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http://www.pxjc.org.cn )。
  (3)收集的信息核实后在网上公布。
  (4)诚信信息内容:
  基本信息: 化工陶瓷企业和营销人员基本情况等有关信息;
  质量信息:是否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是否存在质量欺诈和违法行为等有关信息;
  商业信息: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是否存在商业欺诈、恶意违约、毁约行为等有关信息;
  信贷信息:企业借贷或举债后是否能按期还本付息和依约清偿债务等有关信息;    
  内部信誉:是否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及时交纳职工社会保障金,坚持安全文明生产,是否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有关信息。
  3、评价办法
  (1)化工陶瓷企业的诚信评价等级分为 : 最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诚信差企业。
  (2)诚信企业必备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扶持标准;未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以上,未办理银行信贷业务(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担保等)的企业除外;无偷、抗、骗、欠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纳税信誉等级在B级以上;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专利侵权行为;企业无自身责任引发的重大经济纠纷和重大诉讼案件;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无证生产等被消费者大量投诉或被技监部门查处;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实行年度评价。市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于每年1月对上年度企业的诚信状况进行年度评价,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4)诚信经营、服务量化评价标准,由市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商会制订,统一对外公布施行。
  4、激励与惩处
  (1)根据诚信评价的结果,对最佳诚信企业、诚信企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牌,向社会公示并给予重点扶持。
  (2) 根据诚信评价的结果,对诚信差企业在年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对其依法采取防范、提示、限制等措施,并向社会公示。依据情节严重情况,市化工陶瓷行业诚信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吊销营业执照、停产整改、关闭等处罚。
  5、诚信企业的有效期为一年,从正式公布之日起计算。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进行动态信用跟踪和监督。
  6、在考评公示期间,如有举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核实、处理并备案。
  责任单位:市建材行管办牵头,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化工陶瓷行业商会配合。
  (五)公平税负机制
  1、强化行业税源监控和公平税负,按月发布全市分行业和监控企业申报纳税与增值税税负情况,包括化工陶瓷行业税负分析、申报异常企业情况分析等。各级税务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各项指标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整改。
  2、积极开展行业性纳税评估工作。制定适用当地行业纳税评估的投入产出比、产品耗能比、平均利润率以及平均税负等指标,同时使用电费成本模型、原料成本模型、以产控销模型等多种评估模型,对同一纳税人不同时期的情况进行纵向比较,对不同纳税人同一时期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并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税负预警值判断企业申报是否合理,对申报异常的企业重点实施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
  3、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税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化工陶瓷行业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建立“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长效机制,逐步创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保障和促进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4、不断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大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力度,建立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核心的责任明确、执法公正、管理精细、服务优良的税源管理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5、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力度。营销人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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