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掩护同伙被判抢劫罪

大律师网 2015-03-10    人已阅读
导读:用猜宝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骗局被识破后,便公开抢劫。日前,负责抢钱的龙某和负责掩护的刘某,一同被高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6年8月19日17时许,龙某、刘某伙同莫某(不捕)等人在高明区荷城街道
用猜宝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骗局被识破后,便公开抢劫。日前,负责抢钱的龙某和负责掩护的刘某,一同被高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06年8月19日17时许,龙某、刘某伙同莫某(不捕)等人在高明区荷城街道松涛街妇幼保健院后侧,用猜宝的形式引诱人赌博骗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相关咨询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