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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大律师网 2015-03-10    人已阅读
导读: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赵):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
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赵):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在客观行为方面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从司法实践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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