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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站设赌捞钱 厦门三被告人被控犯赌博罪

大律师网 2015-03-10    人已阅读
导读: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利用国际互联网站的赌博网进行非法博彩活动的赌博案,被告人李晓青、秦辉、王延旺被指控犯有赌博罪。   检察机关指控,34岁的澳门居民李晓青为营利,通过秦辉的介绍,发展纪惠荣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利用国际互联网站的赌博网进行非法博彩活动的赌博案,被告人李晓青、秦辉、王延旺被指控犯有赌博罪。

  检察机关指控,34岁的澳门居民李晓青为营利,通过秦辉的介绍,发展纪惠荣(已被劳教一年)、王建聪(在逃)二人为“下线”收钱开票,预谋利用国际互联网站赌博网进行非法博彩活动。今年1月17日至21日期间,由李晓青提供赌具,纪惠荣、王建聪在王延旺的住处开设赌场,招引他人聚赌十期(每天二期)。今年1月18日,王延旺接受王建聪的建议,不再收取房租,而与纪惠荣、王建聪合伙,共同充当“下线”。秦辉还接受李晓青的雇请,在赌博现场负责监督、维护赌具、结算、收钱等环节。1月21日23时许,秦辉、王延旺在聚赌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同时还查获涉赌人员32名,缴获赌资台币2200元、美金、港币各10元、人民币现金19102.4元及赌博工具。次日,李晓青也被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晓青、秦辉、王延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利用、招引他人利用国际互联网站的赌博网进行非法博彩活动,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人的行为属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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