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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费者协会2007年度十大群体投诉案例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三通”未通开发商耍花样交房2007年4月,马鞍山花山区消协接到房先生等8位消费者投诉称,该市X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耍花样交房,请求消协帮助讨回公道。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

  “三通”未通开发商耍花样交房

  2007年4月,马鞍山花山区消协接到房先生等8位消费者投诉称,该市X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耍花样交房,请求消协帮助讨回公道。消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做到三通一平,并要提供给消费者房屋验收报关单、房屋说明书、合格证及质保书才能交房。但事实上,小区还在施工,水未到户,电是临时扯的线,道路没建好,无绿化。开发商为了规避延迟交房要付违约金的风险,采用免物业费,提供免费临时用电等方式诱导消费者拿房。消协经过10多次调解后,开发商给与每户7000元的赔偿,合计赔偿56000元。

  经销商不“告知”理当赔偿

  六安市汪家行等9户农民向六安市消协投诉称:他们在2007年7月11日购买的某公司玉米种子和公司宣传的不一样,结的玉米很小,造成减产,认为此种子是假种子。市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会同市种子管理站和种子销售公司赶到现场,经过实地调查确认,该种子不是假种子,只是病害严重而造成的减产。在消协调解过程,种子公司始终以种子不假为由拒绝理赔,但消协坚持认为,该种子包装上没有标注提示消费者,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经过消协多次调解,公司补偿了9位农民各种损失17000。

  数字电视转换调解化解纠纷

  2006年12月起至2007年1月间,铜陵市消协陆续接到铜庄社区、香格里拉、世界花园等小区居民集体投诉,反映安广网络铜陵分公司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强行整体转换,限时关闭模拟电视信号,虽然免费配送一台机顶盒,但是还要花600元购买第二台机顶盒,消费者的选择权被侵害。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将消费者投诉内容整理归纳,给安广铜陵分公司发出建议函,同时报送有关政府部门。安广铜陵分公司接市消协函后,及时答复,采取了推迟关闭小区模拟信号时间,加强售后服务等措施,并采纳了消协的建议将第二台机顶盒的价格调低到360元。

  安装水管“偷梁换柱”责任人受到处罚

  2007年7月26日,以张X为代表的池州贵池区欧华西块500户消费者向池州市贵池区池口消协分会投诉称,池州市供排水公司在对欧华西块小区500户居民自来水管网改造施工中,违反协议,以旧自来水管代替新管使用,消费者与之理论未果,请求消协帮助维权。消协当即进行调查,并与供排水公司联系,该公司领导到现场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表示歉意。公司对施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施工岗位;降低改造费用,全部使用新水管。此次调解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6350元。

  开发商“有诺不践”消费者讨回公道

  2007年10月16日,阜阳市消协成功调解一起开发商承诺却不兑现的投诉。阜阳市消费者李某等5位消费者在2005年9月与阜阳X房地产开放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开发商承诺如果消费者在6个月内入住小区,每户赠送一台空调和1600元贺礼,但消费者入住一年多开发商也没兑现承诺,消费者无奈集体投诉到消协。消协受理后积极组织调解,后经协商,开发商同意给5位消费者每户赠送一台价值2600元的空调和现金800元,5位消费者得到补偿约17000元。

  按期不交房赔了违约金

  2007年10月8日,家住在马鞍山市花山区的奚美云等5位消费者来到花山区消协投诉称,他们在江南御花园购买了商品房,开发商没有按约定交房,开发商口头答应支付违约金,但一直没有兑现,请消协帮助解决。消协受理后经多次电话、上门调解,最终房屋开发商锦江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支付每户3700元,5户消费者共计18500元。

  宿舍楼停止供水消协发警示通知

  2007年12月14日,以王某为代表的68名宿州市二中宿舍楼住户,集体向宿州市消协投诉称,因为宿州市二中在学校内打了一口井,与市供水公司发生了矛盾,为迫使学校达成和解,市供水公司在12月11日停止了包括二中宿舍楼在内的3栋楼的供水。68户消费者无奈之下,请消协主持调解。市认为68户消费者都是一户一表的合法用户,市供水公司的做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了解情况后,即向供水公司送达了警示通知。供水公司认识到做法不妥,第二天就恢复了宿舍楼68户消费者的供水。

  建材有“李鬼”消费者获赔

  2007年11月26日,合肥市消费者李某等48户消费者向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他们购买的安徽大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天庆大厦不具备交房条件,房屋除一间卫生间外没有做其他墙体分隔。开发商制作挑空式住宅的隔层,使用的是劣质材料,挑空净高由5.2米变成了5.02米。市消协接投诉后积极与开发商联系,经过多次调解,开发商同意一次性补偿每位消费者4000元,48户消费者共得经济补偿192000元。

  “蚕宝宝”死亡经销商赔偿

  2007年5月30,潜山县水吼镇横中村储招财、余方贵等6户蚕农来到潜山县消协投诉,说他们于4月中旬在本村余方兵商店购买了江西穗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敌敌畏80%乳油”为桑园防治病虫害,喷过药后致蚕死亡,要求消协调解。消协接投诉后与县农委联合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试验,在对农药检测后发现,该批次农药是不合格产品。县消协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后达成协议:由经销商赔偿蚕农直接经济损失8600元。

  信息失误纠纷调解退还费用

  2007年6月25日,芜湖市消协就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他们的孩子今年参加高考,在6月20日某信息台就不断在媒体上做广告,称6月24日拨打信息台的收费电话就可以查询到高考分数。查分心切的考生和家长在24日凌晨就开始拨打电话,却都没有获得考分信息,还被收取了高额的信息费。市消协受理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该信息台与省教育部门有协议,双方约定在6月24日前教育部门将考生分数提供给信息台,但是双方在操作衔接上出现问题,信息台的查分热线到25日晚间才正常使用。针对此情况,市消协向经营者指出,由于经营者方面的工作失误,在承诺时段内未能提供有效服务而收取服务费的做法是有失公平的。经调解后,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退还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24日至25日的查分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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