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
发布部门: 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税一[1994]456号 朝阳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北京卷烟厂一至六月已征税款超
发布部门: 北京市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京税一[1994]456号
朝阳区分局(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对北京卷烟厂一至六月已征税款超交部分即办理退库手续。1994年7月27日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营业税问题的意见函
2018-03-25
财政部关于对《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
2017-01-11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12-24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
2015-03-13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钻石交
2015-03-13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问题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2015-03-1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
2015-01-31
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报销三分之二
2015-01-3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
2015-01-2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中国
2015-01-22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