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甲类卷烟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字[1994]第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卷烟税负有所上升,而目前卷烟生产企业仍比较困难的情况,经国务院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字[1994]第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卷烟税负有所上升,而目前卷烟生产企业仍比较困难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对甲类卷烟暂减按4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请依照执行。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
大律师网
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财政部关于做好1993年农业税征收粮食实物工作的通知
2018-03-14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暂停尿素和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补充通知
2018-01-06
财政部关于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7-07-1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国债净价交易后有关国债利息征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017-02-23
财政部税务总关于对房租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017-02-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清理整顿公司中对公司注册资金进行验证的通知[失效]
2016-06-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牌轻型越野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2015-03-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别克君威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2015-03-13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
2015-03-13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草案)
2015-01-26
注册
登录
律师加盟
法规条例
查找律师
法律咨询
合同范本
律师注册
法律新闻
法律常识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