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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2003]112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发布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2003]112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集团内部企业间销售(调拨)啤酒液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3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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