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订版)第二条对集体商标的定义:“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