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时间:2007-6
作者:宋利芳
[摘要] 自WTO成立以来的1995--2005年,世界各国根据WTO反倾销协议以及各自的反倾销政策,对来自外国的进口产品频频发起了反倾销调查或实施了反倾销措施;相应地,各国出口产品也遭受了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或反倾销措施,全球反倾销摩擦频频发生并呈不断加剧的态势。中国更是成为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摩擦的首要目标国和受害国。为此,我国应从全球反倾销摩擦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应对国外对华反倾销浪潮。
[关键词] WTO;反倾销摩擦;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
[作者简介] 宋利芳: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北京100872)
一、WTO成立以来的全球反倾销调查
所谓反倾销调查,是指进口国执行反倾销相关法规的政府机构应国内生产厂商针对外国进口产品的倾销指控,对国外进口产品是否在本国存在倾销行为以及是否对本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情况所展开的调查。WTO成立以来的全球反倾销摩擦,在反倾销调查上,主要体现在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国以及反倾销调查针对的产品三个方面。
1.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国
所谓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国,也称反倾销调查的申诉国或立案国,是指在国际反倾销摩擦中对来自外国的进口产品发起或开展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根据WTO的统计资料,1995—2005年,全球共有41个国家或地区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达2840起。其中,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前10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印度(425起)、美国(366起)、欧盟(327起)、阿根廷(204起)、南非(197起)、澳大利亚(179起)、加拿大(134起)、中国(123起)、巴西(122起)和土耳其(101起),这10个国家或地区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达2178起,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76.69%。其中,印度、美国、欧盟和阿根廷4个国家(地区)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为1322起,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案件总数的46.55%。这一时期,印度总共发起了425起反倾销调查,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案件总数的近15%,成为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自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的国别类型结构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WT0成立以前,反倾销调查的发起国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美国、欧盟和加拿大这四大反倾销传统用户上,而这四大反倾销传统用户都属于发达国家(经济体)。然而,自WTO成立以来,不仅发达国家频频发起反倾销调查,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也加入到全球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的行列之中,反倾销的全球化特征日趋明显。1995--2005年,全球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4个国家是印度、美国、欧盟和阿根廷,其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各占2个。而在这一时期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前10个国家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则分别有4个和5个。印度则更是超越四大反倾销传统用户而成为反倾销第一大户。
再从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调查在各年份的分布情况看,1995--2005年,全球平均每年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约为258起。显然,同20世纪80年代至WTO成立前14年间的年均反倾销调查案件201起相比较,这一时期的全球反倾销调查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然而,这一时期又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具体地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WTO成立后的1995—1998年,年均反倾销调查案件数量约为221起,同WTO成立前的4年即1991—1994年的年均278起反倾销调查相比较,这一时期反倾销调查立案数量有所下降;二是1999--2002年的4年间,年均反倾销调查数量又开始回升,达到约331起,超过了此前的反倾销调查规模;三是2002--2005年的3年间,全球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再次回落,反倾销调查案件的数量分别为232起、213起和191起(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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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国
所谓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国,也称为反倾销调查的对象国,是指在国际反倾销摩擦中本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它与反倾销调查发起国的地位相对立。自WTO成立以来的1995--2005年,全球共有98个国家或地区遭受了反倾销调查,其中,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前10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中国(469起)、韩国(218起)、美国(162起)、中国台湾(160起)、日本(125起)、印度尼西亚(121起)、印度(120起)、泰国(1¨起)、俄罗斯(97起)和巴西(84起)。这10个国家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总数达1667起,占同期全球所遭受的全部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58.70%。在上述10个国家中,除了俄罗斯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区)各占2个和7个。可见,自WTO成立以来,发展中国家日益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主要目标国,而且在这7个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除了巴西之外,其余6个均为亚洲国家。尤其是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量达469起,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调查案件的16.51%,而位居第二位和第三位的韩国和美国所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数量分别仅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调查的7.68%和5.70%。从中可以看出,自WTO成立以来,中国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首要目标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数量远远超过其他国家。
3.WTO成立以来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产品分布
所谓反倾销调查的产品,也称为反倾销调查的受控产品,是指在国际反倾销摩擦中反倾销调查发起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所针对的产品及其相关部门或行业。WTO成立以来的1995--2005年,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前10类产品分别是:(1)贱金属及其制品(821起);(2)化工产品(563起);(3)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376起);(4)机械及机械产品、电气设备、录音机、电视声像摄录机及其零部件(238起);(5)纺织品(202起);(6)木浆及其他纤维材料、再生纸或纸板、纸质制品(125起);(7)石器、石膏、水泥、石棉、云母或相关材料、瓷器、玻璃及玻璃器皿(97起);(8)杂货制成品(69起);(9)矿产品(64起);(10)木材及木制品、焦炭、软木及软木制品、草制品、编织物及柳条制品(48起)。其中,前5类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量高达2200起,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调查立案总数的77.46%。而贱金属及其制品则是1995--2005年期间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一类产品,其总立案数达821起,占同期全球全部反倾销调查立案总数的近29%。
二、WTO成立以来的全球反倾销措施
所谓反倾销措施,是指进口国在最终认定国外进口产品在本国市场上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且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所采取的包括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在内的抵制不公平贸易的措施。可见,反倾销调查不一定就会导致反倾销措施,前者只是后者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WTO成立以来的全球反倾销摩擦在反倾销措施上,主要体现在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国、遭受反倾销措施的目标国以及反倾销措施针对的产品三个方面。
1.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国
所谓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国,是指在国际反倾销摩擦中对外国进口产品最终实施包括价格承诺和最终反倾销税在内的反倾销措施的国家。根据 WTO的统计资料,1995--2005年,全球共有38个国家或地区实施了1804起包括价格承诺或最终反倾销税在内的反倾销措施。与同期全球发起的2840起反倾销调查相比较,这一时期的反倾销成功率即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案件总数占同期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总数的比率为63.52%。其中,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前10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印度(316起)、美国(234起)、欧盟(219起)、阿根廷(147起)、南非(113起)、土耳其(86起)、加拿大(84起)、墨西哥(76起)、中国(68起)和澳大利亚(67起)。这10个国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总数达1410起,占同期全球反倾销措施实施总量的近一半。其中,居前5位的印度、美国、欧盟、阿根廷和南非所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数量分别占同期全球反倾销措施实施总量的17.52%、12.97%、12.14%、8.15%和6.26%,它们的反倾销成功率分别为:74.35%、63.93%、66.97%、72.06%和57.36%。从中还可以看出,1995—2005年,实施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前5个国家同时也是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前5个国家,而且它们的位次也完全相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无论从发起反倾销调查的数量看,还是从实施反倾销措施的数量看,抑或从反倾销的成功率看,印度都高居全球榜首。
再从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措施在各年份的分布情况看,1995--2005年,全球平均每年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案件数量约为164起。然而,这一时期又呈现出三个不同的阶段性特征:一是 WTO成立后的1995--2000年,这6年的年均反倾销措施实施数量约为153起,除了1996年比1995年有所下降外,其余各年都呈上升趋势,并于2000年达到了WTO成立以后全球反倾销措施实施数量的最高峰,达228起;二是2000--2003年的4年间,除了2001年反倾销措施数量大幅度下降到166起外,其余3年的反倾销措施数量基本保持稳定;三是2003--2005年的3年间,全球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数量出现回落趋势,这3年的反倾销措施数量分别为221起、151起和131起。
2.WTO成立以来全球反倾销措施的目标国
所谓反倾销措施的目标国,是指在国际反倾销摩擦中本国出口产品最终遭受包括价格承诺和最终反倾销税在内的反倾销措施的国家,它与反倾销措施实施国的地位相对立。1995--2005年,全球共有90个国家或地区被反倾销调查发起国实施了总计达1804起的反倾销措施。其中,遭受反倾销措施最多的前10个国家或地区分别是中国(338起)、韩国(127起)、中国台湾(99起)、美国(95起)、日本(89起)、俄罗斯(82起)、泰国(68起)、巴西(64起)、印度(63起)和印度尼西亚(63起)。这10个国家或地区所遭受的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达1088起,占同期全球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的60.31%。其中,中国所遭受的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达338起,居世界第一位,占同期全球反倾销措施案件总数的18.74%,而且无论从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看,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