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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事法院扣押珠江口撞船事故肇事船只

大律师网 2015-03-16    人已阅读
导读:两外轮相撞后在水面形成了一条长长的油带“12.7”珠江口撞船漏油事故昨日(12月15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下午3时45分,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庭长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巴拿马

  两外轮相撞后在水面形成了一条长长的油带

  “12.7”珠江口撞船漏油事故昨日(12月15日)正式进入司法程序。下午3时45分,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庭长将“扣押船舶命令”贴到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HYUNDAIADVANCE)常用船舱入口处,该轮正式被法院依法扣押。

  本月7日晚,两万多吨的巴拿马籍“现代促进轮”和7万余吨的德国籍“MSC伊伦纳”油轮在珠江口担杆岛东北约8海里处相撞。至11日,德国籍油轮泄出燃油达1200吨;有关部门还在碰撞点以西120海里发现一条长600米、宽50米的油污带。这是建国以来发生的最大一起船舶碰撞溢油事故和海洋石油污染事故。期间,巴拿马籍油轮曾于10日未经中国海事部门同意“发生异常运动”,后被广州打捞局在一个多小时后追回,个中原因目前还在调查中。

  15日,德国“MSC伊伦纳轮”船东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停泊在珠海港口的“现代促进轮”,同时要求“现代促进轮”提供1200万美元的担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德国“MSC伊伦纳”的扣船申请提供了反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接到申请后,经过严格核实作出扣押“现代促进轮”的裁定,并要求该轮船所有人或光船租赁人在裁定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提供1200万美元的担保。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送达扣押令的法官抵达“现代促进轮”停靠的珠海电厂煤码头。记者在现场看到,“现代促进轮”船首在碰撞中受损严重,其船鼻向左舷倾斜约90度,周围船皮也已脱落。经过简短协商,“现代促进轮”放下缆桥,接受广州海事法院法官登轮。约40分钟后,由广州海事法院院长金正佳签发的 “扣押船舶命令”贴到“现代促进轮”常用船舱入口处。

  据透露,“现代促进轮”也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了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扣押仍在海上飘浮的德国籍“MSC伊伦纳轮”。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庭长表示,外轮选择中国法院解决矛盾,体现了外籍当事人对中国司法体系的信任。

  德国油轮方代理律师介绍说,所有索赔都将在担保中支出,其中包括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海洋渔业资源受到污染提出的索赔,广东海事局清除油污消耗的费用,“MSC伊伦纳轮”修理所需费用等。他透露说,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以及各自代理律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接触。不过,究竟是继续采取诉讼方式或是转而采用调解方式解决问题,该律师表示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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