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定州市农民李志平,因被怀疑“故意杀人”,两次被判处死刑,因证据不足,案件两次被发回重审。李志平在看守所呆了近七年时间,公安机关以取保候审为名将他放出,长达十六年也没有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此案,经《民主与法制时报》、《方圆法制》杂志、新浪网、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节目、披露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7月5日 ,李志平的代理律师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了“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申请书”。
7月10日 ,李志平申诉案的代理人律师会员、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收到了定州市公安局寄来的“关于对李志平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答复意见书”。意见书称:“李志平: 2006年7月5日,我局收悉你委托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函寄的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申请书。经研究,决定解除 1990年7月26日对你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定州市公安局二00六年七月六日”
从 1990年7月26日至 2006年7月6日 ,李志平被取保候审长达近十六年时间。现在取保候审被正式取消,李志平才是一个真正“自由人“
由于李志平被关押了近七年时间,现刘晓原律师正在代李志平向公安机关递交“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一案申请书”,待案件撤销后,再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赔偿。(新闻提供:刘晓原律师)
附:
律师代理“李志平‘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的情况反映
福建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李志平死刑申诉案代理律师实录
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一案申请书
(本文来源: 所属:案件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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