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想给我的孩子取名和一个酒店的名字雷同了,别人说我侵犯了姓名权。请问律师,法律对公民的姓名权有限制吗?
伍怡律师回答: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使用其正式姓名。正式姓名即公民登记在户口簿上的姓名。而所谓重要的法律行为,指公民从事重大的、涉及第三者利益或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 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公民的姓名权具有专有性。 此外,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