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驻马店市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由原来的3%降至2%

大律师网 2015-09-23    人已阅读
导读:日前从驻马店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驻马店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据驻马店市人社局一相关人员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

  日前从驻马店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的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驻马店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

  据驻马店市人社局一相关人员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将惠及驻马店市所有参保单位和职工。在此之前,驻马店市失业保险费率一直按照1999年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标准执行。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发放。

  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这意味着用人单位、职工每月的社保缴费将双双降低,为参保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减负。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