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自由职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
◆办理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自由职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
◆办事依据
关于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补充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1)53号]
◆申办条件
自由职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从事自由职业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申请材料
1、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
2、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个人在《参保须知》上签名后,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办事项目自由职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办理机构自由职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自由职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办事依据关于本市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补充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1)53号]◆申办条件自由职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从事自由职业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申请材料1、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2、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办事程序1、符合办理规定,个人在《参保须知》上签名后,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办理期限办事程序中的第1、3条,当场办结。◆收费标准不收费◆申办表格《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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