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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政策

大律师网 2015-09-23    人已阅读
导读:广东省民政厅发布了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根据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将全省各市进行划分,分为四类地区,每类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然后各地级市政府还可以制定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但不能低过省的最低标准。

  广东省民政厅发布了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根据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将全省各市进行划分,分为四类地区,每类地区的标准都不一样。然后各地级市政府还可以制定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但不能低过省的最低标准。为您一一介绍。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更新至2015年5月1日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

  二、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由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和发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三、各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制定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

  广东省民政厅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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