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案人员接报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验、检查后,将结果完整、准确地加以记录并用以反映现场勘查情况的文字材料,称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记录。它既是现场调查工作的纪实,又是记录肇事事实,分析事故原因,甄别当事人供述,认定事故责任的依据,并为事故损害赔偿和依法处理肇事人提供证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基本情况栏要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路面性质、开始勘查时间、结束勘查时间。
正文包括简要案情、勘查情况、附记三个层次
结尾由现场勘查指挥员、勘查员、绘图员签名,并注明此现场勘查记录共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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