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丧葬费赔偿要点

大律师网 2015-10-23    人已阅读
导读:丧葬费赔偿要点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丧葬费赔偿要点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损解释》)第二十七条则明确了丧葬费赔偿的具体标准,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008年度河南省职工平均工资为21000元/年,河南省平均的丧葬费是10500元。

  河南省各地请参考当地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例如以2008年度郑州市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025元为标准计算,则郑州市的丧葬费为11512.5元。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推荐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