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判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吗?
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1)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2)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3)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