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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律师网 2016-03-31    人已阅读
导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产权[2004]9号 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产权[2004]9号 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切实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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