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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推行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

大律师网 2016-05-07    人已阅读
导读:区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使具有优势企业得到较快发展,为亏损企业找到出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兼并企业对象,一般应是经营亏损和濒临破产的企业。企业兼并要坚
区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需要,使具有优势企业得到较快发展,为亏损企业找到出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被兼并企业对象,一般应是经营亏损和濒临破产的企业。企业兼并要坚持优胜劣汰、有偿转让、自愿协商,有利于促进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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