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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规范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2000.12.08)

大律师网 2016-05-16    人已阅读
导读:(工商企字〔2000〕第296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规范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深工商〔2000〕3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公司企业改制为公司,符合我国建立产权清
(工商企字〔2000〕第296号)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规范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深工商〔2000〕31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非公司企业改制为公司,符合我国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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